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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安徽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皖价费〔2004〕198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,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予以公示: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收费标准(单位:元/人)
公示期自2025年3月4日起至3月10日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池州市精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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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州市精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2025年3月4日